8.3突出加工流通,拉长产业链。竹产业要发展,加工流通是关键,桂林市的竹产业要在抓好资源培育的同时抓好加工与流通。 8.3.1抓项目引进。在引进技术改造嫁接我市竹针、竹筷、竹凉席、竹地板骨干企业的同时,今后我市要重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以下三方面竹产业加工企业。一是以生产研发竹碳系列产品和竹工艺品的企业,这方面的企业一是投资少,风险少、利润高、发展潜力和市场大,是新兴的高科技产业。通过考察“福建省建瓯市特艺竹木有限公司”对桂林很感兴趣,主动提出有意向到桂林来投资;二是竹建筑模板企业,这种产品对竹材料的要求不高,技术工艺也不复杂,引进后有利于带动我市原来一些加工作坊转产,减少引进大型企业后对本土小作坊的冲击和压力,同时缓和外来企业与当地小企业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据考察了解“福建建瓯市三森竹木有限公司”表示有意向到桂林来投资发展;三是引进有利于我市毛竹低产林改造的企业。据考察了解有“广东省东莞市盈聚科技股份公司”有意向到桂林来投资毛竹林低产林改造,生产毛竹专用肥、农药和相关技术产品。 8.3.2整合资源,培育竹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抓好现有的兴安华江、临桂南边山、阳朔的金宝三个竹产业加工基地建设;二是抓好兴安、灵川、临桂三县各建设一个竹产业工业园区。 8.3.3抓集团组建。通过龙头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走先半紧密型后紧密型的路子,抓紧组建集团公司,统一品牌,增强实力,形成规模效益。通过加工流通拉长产业链条,实现竹产业的“产供销”、“贸工农”一条龙经营迅速把竹产业蛋糕做大做好。 8.4坚持政策促动,优化环境。竹产业要发展,政策是根本,只有好的政策,宽松的环境,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我市的竹产业才会显现成效。 8.4.1建立桂林市毛竹产业发展基金。把现有从竹子上收取的育林金,加上财政补助建立桂林市竹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毛竹低改和种植以及流通上龙头企业的奖励和扶持。 8.4.2竹产业流通要放开搞活。要坚决撤除关卡,并按市场供求实际,在计税基价、计税幅度上灵活调节,就低不就高,减轻赋税,放水养鱼。对流通中的“三乱”和“霸市”行为要进行坚决的严肃处理。对毛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运输一律实行免检。 8.4.3竹产业投入要多渠道增加。育林金要加强管理,实行最高限额收取,并保证60%至80%的育林金纳入毛竹发展基金用于竹产业的发展。财政、农业、林业、科委、水利等部门要从专项资金中切一块,增加竹产业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于服务,为竹产业的发展办实事,大力支持竹产业的发展,各乡镇各村都要坚持以竹养竹,竹产业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并多方筹措资金,增加竹产业的投入,以提高投入促进高产出。 8.4.4竹产业加工以项目带政策。总的要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商到桂林投资办竹产品加工企业,以优惠政策促进本地人才和资金投入竹产业加工,重点在建厂用地、竹材源料、供水供电等方面给予最大的优惠,特别是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产值超亿元的较大规模企业给予送地100亩,免征建厂所有收费、保证原料的供应政策。对促进较大规模项目引进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8.5切实为竹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证。竹产业经济是桂林市五大支柱产业之一,抓好竹产业的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桂林的目标和要求。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来增强抓竹产业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首先,要加强竹产业工作的领导。要把竹产业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竹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套班子共同抓、加强竹产业的领导,一级抓一级,确保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其次,加大、加强竹产业的工作力度。要把竹产业发展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推行领导抓竹产业示范片制度。第三,产业人才要给予重用,对竹产业发展中的“能人”如竹业科技能手、企业主、流通大户、产业带头人,各级都要在经济上给予奖励;精神上给予鼓励;政治上给予培养,创造条件使其脱颖而出,符合条件的进入村或乡镇领导班子,形成抓竹产业有政绩、抓竹产业有功效、抓竹产业有作为的良好氛围。第四,要抓好竹产业的宣传。市、县、乡镇的有线电视和电视台、报纸及内部刊物要加大对发展竹产业目的、意义的宣传;国道、铁路要做竹业公益广告;搭建桂林竹产业信息网站;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发展竹旅游、竹饮食、竹文化,提高桂林市竹产业的知名度,使桂林市的竹产业如同桂林山水一样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