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儿山自然保护区自1976年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关怀、大力支持下,经过三十多年的艰苦奋斗,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两位一体(即:管理、周边乡政府联合建立“绿色家园”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猫儿山共管机制)、三级联动(即:管理局——管理站——管理点三级联动)、六员参与(即:机关工作人员、管护员、护林员、协管员、协调员、督察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管理猫儿山)”的保护管理模式。建立起管理局——管理科、派出所——管理站(点)三级保护管理机构,依法对保护区自然资源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管理。确立了“以保护猫儿山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为基础,以公共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不断开创自然保护区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思想,利用新闻媒体、《猫儿山之声》报刊、猫儿山网站、到周边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发送资料、宣传牌、墙报、标语等形式,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做到未成年人身上,提高周边居民的自然保护意识,变被动的管理为全民参与的自责行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和管护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对森林的巡护以及野生动植物的监测工作,强化对资源的源头管理工作;适时,及时开展“禁止在保护区内放牧、挖扯住笋、狩猎”等各项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珍贵资源。加强保护区的科研工作,加强与有关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保护区的科研能力,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加强与周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搞好社区共建共管工作,吸收周边乡村部分干部兼任协调员、协管员,吸收当地热爱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局民为专职管护员、兼职护林员,参与猫儿山资源管理;扶持周边村屯修建基础设施,发展经济,提高周边村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周边居民为生计而向保护区索取资源,影响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的压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搞好保护区基础工作,加快建设,加快发展,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启动GEF项目和全面实施全国林业示范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保护区的新发展。 总之,猫儿山自然保护区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保护猫儿山自然资源和生物物种多样性,维护桂林市生态安全、促进桂林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但从新的形势下自然保护区发展要求来看,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经费投入不足,缺乏高级管理人才,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不强。由于上面拨给的资金有限,无法投入足量的经费,加上猫儿山保护区地处边远的高寒山区,办公场所、住址远离城镇,交通通信不便,其他装备设施十分落后,保护管理工作科技含量低,许多管理工作仍停留在简单的看护水平和手工操作上。因缺乏经费无法加密界桩,埋设功能区界桩以及其他密林设施。由于受编制的限制以及工作、生活条件的恶劣,很难招来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由于缺乏培训经费,现有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无法进行高层次的培训进修学习。 对策:多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解决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大投入,搞好基础工作,改善工作办公生活条件,增加保护管理工作科技含量。把“尊重人才”落到实处,引入选拔干部的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创造条件招“脑”引才,使人才脱颖而出。 (二)保护区与周边社区有些矛盾没有及时解决好。近年来,由于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百业待兴、任务重,工作繁忙,人员少,没有足够的时间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及时协调沟通解决。保护区有些地方界限不清,界碑太稀,协议、山界林权证文字表述简单,表达不清,极容易引起山界林权纠纷。强调死得硬管,没有很好处理好保护管理与协调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被动地去管理。如:保护区内有多处借土养畜的山场,毛竹插花山土地属保护区所有,竹木所有权、经营使用权属当地林场、村委、村民所有,长期以来没有找到解决保护与经营矛盾的方法,引起群众不满,挫伤群众保护自然的积极性,影响保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对策:建立健全社区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协调员、协管员的作用,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加密界桩,明确界限。密切区群关系,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群众建立起合作共管伙伴关系,吸收他们参与管理,协调社区经济发展,提高周边社区群众生活水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三)在保护区内放牧、挖扯住笋、盗砍杂竹、采药、采搞花草、取土采石、盗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特别是在保护区内猎捕野生动物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原因:一是周边部分群众有放浪牛、控扯野生竹笋食用、喜好装山打猎的陋习;二是当地部分干部群众对保护自然资源认识不到位,对破坏自然资源、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不管不理;三是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管理打击不力;四是一些不法分子漠视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窜入保护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五是保护区自身宣传、管理、打击力度不够。 对策:第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深度、广度上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周边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引导当地村民树生活新风,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第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增强法律震慑力,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一切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保护区一方平安。第三,加强与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当地行政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联系,联手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在保护区外缘采矿、修电站、砍伐。不少周边乡村屯为搞活地方经济,不惜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保护区周边外缘开采矿藏,大兴修建中小型水电站、砍伐竹木,有的甚至把邪恶的眼光瞄向保护区,很大程度上威胁保护区生态和资源安全。大量的民工涌来,带来了治安不稳因素,也带来火灾隐患,增加了保护区管理压力,稍有不慎,就会殃及保护区。
对策:一是加大对外来民工的监管力度,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区;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杜绝和防范破坏保护区资源违法行为和火灾火警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在保护区内采矿、搞建设、蚕食、侵占、破坏保护区林地和毁坏保护区林木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