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在浙、苏南、皖南、赣、湘、粤北和鄂南等,注重发展出口导向型竹产业,大力发展竹板用竹资源,兼顾竹笋及其加工产业的发展。二是粤南、闽东南沿海重点发展竹浆产业及相应的资源培育产业。三是川、渝、滇、黔、桂、陕南、鄂西等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生态经济兼用竹林,大力发展竹浆造纸。
名特优新经济林
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热带与亚热带水果经济林产业带;二是以晋、陕、冀、鲁、豫、新、甘、宁等省(自治区)为重点的干鲜果品经济林产业带;三是长江中上游干果类、药用植物等经济林产业带;四是以赣、湘等省为重点的油茶等木本食用油料经济林产业带。
花卉和林木种苗业
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发展以滇、粤、沪、辽等地为重点的切花切叶类产业带。二是发展以粤、京、沪、津、闽、浙、琼、鲁、冀等地为重点的高档盆花及观叶植物产业带。三是发展以京、冀、沪、浙、苏、豫、赣、湘、粤、琼、滇、鲁为主的绿化种苗产业带。
森林旅游业
主要在华北、西北、东北、东南沿海、中南、华南、西南高山峡谷及其他重点森林旅游功能区,搞好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东北内蒙古原始森林游、草原风情游等森林生态旅游线,形成点线带结合的森林旅游产业。
人造板制造业
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以东南沿海为重点的南方人造板产业集群和以东北国有林区为重点的东北人造板产业集群。二是以华北、华东等省为重点的人造板产业集群。逐步培植一批大型人造板骨干企业,使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林产化工业
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粤桂琼闽地区,鼓励发展一批基地与产品系列加工一体化的林产化工骨干企业,积极发展深加工产品。二是川渝黔滇地区,着力加强传统产品开发,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木质竹藤家具及木制品制造业
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在粤、浙、闽、苏、鲁、辽等沿海地区,重点发展以出口贸易为主导的木质、竹藤家具产业及多种木制品,鼓励发展中国古典家具及木制品;二是在川、湘、赣等发展竹制家具为主导的家具制造业,鼓励发展适合区域市场的木制家具和木制品产业。
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及加工业
重点在东北国有林区和西南国有林区,充分利用当地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及加工业,向产业化、品牌化方向迈进;在贵州等西南省区和吉林等东北省区重点建设以南药和北药为主导的森林中药材产业基地;在广大沙区,因地制宜发展沙产业。
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利用业
发展的重点区域,一是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发展以皮毛类野生动物为主的驯养繁育产业;二是适度发展以野生动物园为代表的观赏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三是在黑、吉、辽、内蒙古、冀、陕、豫、鄂、湘、赣、闽、川、滇、桂、新等省区发展药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
新农村林业建设
紧密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结合速生丰产用材林、林木生物质能源等林业产业发展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和山区综合开发,积极开展林业富民行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结合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家园行动,努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三是结合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同时,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和木材采伐限额制度改革,大力解放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的生产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乡村林业发展要以县为单位、以村屯为基础、以农户为单元,将乡村林业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建设平原绿化美化示范村和山区自然生态示范村。力争到2010年,使全国60%以上有条件的农村达到户均1亩~2亩经济林果等特色林产品基地或户均一项养殖业;使60%的平原乡村林木覆盖率达到30%,70%的山区乡村林木覆盖率达到40%,努力建设好500个高标准的乡村林业发展示范县。
森林经营
"十一五"期间,以林业分类经营为前提,分别商品林和公益林采取不同的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逐步放开商品林的经营活动,由各种投资主体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和经营力度,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研究出台相关的技术规程和监管措施,对商品林的森林经营活动实行技术指导和有效监管。立足于公益林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发挥,加大封山管护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力度,增强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按事权划分的原则,重点公益林由国家作为投资主体,承担并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地方公益林由地方承担,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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