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9月,以国家林业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科技人员为主的综合考察队,对广西猫儿山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多学科综合考察。考察过程中,在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所在地千祥村红军标语楼(原千家寺)内发现了两块古禁山碑。这两块禁山碑均刻立于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距今已达184年。一块碑名为《奉宪示勒石永禁》、一块为《陆洞士民封禁水源公山案情始末节略》。两碑规格一致,各高130cm,宽70cm,碑石质地坚硬厚实,所刻碑文书法工整优美,刻工精细。碑文记述了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湖南流民尹洛川、萧服周、艾麓亭勾结当时兴安县差王成等,在猫儿山白沙坳、鸦壁山、龙潭、中洞、界版江等地方设厂开窑,伐木烧炭,破坏猫儿山水源林,遭到当地乡民强烈反对,经乡民龚锡坤等24人联名控告,得到官府查禁并立碑公示的案情始末。 刻立于清朝的古禁山碑,不仅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更具有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细读、研究碑文,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奉宪示勒石永禁》碑文在详叙龚锡坤等24位乡民控告尹洛川、王成等在猫儿山一带伐木烧炭,破坏水源林的案情后,最终作出了明确的封禁决定:“为此示谕该处地保及附近居民人等知悉,嗣后猫儿山龙潭、中洞、界版等一带源山,永行封禁,不许开窑烧炭。如敢违抗,许即指名禀报拿究。倘敢扶同陷匿,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一并究惩,决不姑息。”上述碑文彰显猫儿山最迟在清嘉庆廿三年(1818年)即作为公山和水源林得到保护,使猫儿山自然保护的历史提早到180年前,意义深远。碑文中提及的鸦壁山、白沙坳、龙潭、中洞、界版等地名多在现今猫儿山自然保护区边界或外围,在现在老山界南、北、西面均有分布,说明当时受保护的范围比现在猫儿山自然保护区面积更大。 ——猫儿山周边的人地矛盾和环境状况已开始恶化,由“流民”乱砍滥伐导致“坑败水源”发生,激化民间矛盾,猫儿山区仕民爱护山林、保护山林的意识强烈而高涨,为保护水源林公山进行了长达数年的不懈努力。 ——清朝政府及官员对保护生态环境已有较高的认识,对打击乱砍滥伐较为有力,并勒石告示“永行封禁”,措施具体而彻底。 正是因为早在180多年前,猫儿山区人们就有了保护森林资源、生态资源的明确意识和远见,清朝政府及地方官员顺应民心,采取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措施,才保持了现今猫儿山自然保护区良好的原始生态和原生环境,才保留下了如今猫儿山周边那广袤无垠,茂密葱茏的原始森林,才留下了猫儿山下那条条江河两岸生长着的不计其数的棵棵挺拔苍劲的参天古木。正是得益于先民们保护生态环境远见卓识的超凡之举,才有了今天猫儿山周边的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才有了漓江、资江、浔江“三江”源泉的源源不断,永不枯竭。从这个意义上说,古禁山碑的刻立不啻是先民立下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后代的一块无可估量的功德丰碑。猫儿山的封禁,是先人给后人留下的一笔巨大无比、无可计算的宝贵遗产。
岁月流逝,沧海桑田,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在先民刻立古禁山石碑155年后的公元1976年,猫儿山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保护区,2003年初,经国务院批准,猫儿山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一切,虽历史和现实都无可比拟,但有一点却是发人深思的,就是历史上滥伐森林,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在今天依然存在。“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家园的今天,对此,我们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保护、管理、建设好猫儿山这一“桂林山水的命根子”,让猫儿山这块宝地青山常在,碧水长流,为人民造福,为子孙后代造福,是我们的神圣使命,是我们的崇高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