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概括了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工作两个方面的要求。离开“为公”,我们党就会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失去立党自基;离开“为民”,我们党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失去执政之本,力量之源。“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但是应该看到,作为一种宗旨,还只是属于理论上的可能性,要转化为现实性,还必须经历一个真正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坚持和贯彻的实践过程。前苏联剧变的教训深刻警示我们:即使是一个曾为人民的利益作出过极大牺牲和奉献的党,人民群众也不会允许它背离自己的宗旨和诺言。因为,这个党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党,为他们谋取利益只是尽了党的本分,否则,人民就会或早或迟地背弃它。因此,执政党应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看作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反映,并把这种利益需要实现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和决策是否正确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党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各种颂扬之声面前保持清醒,认真倾听群众的声音,以他们的满意程度来检验和改进党的工作和决策。当然,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些对实现人民群众利益带有根本性的政策,有些群众可能一时不能完全理解,这自然需要进行有效的引导;但是,对那些大多数人民群众较长时间不理解、不接受、不满意的措施和决策,就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真正把人民的事业交给人民,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实现自身利益的伟大实践的主体。 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群众的眼前和长远、个人和整体等利益的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取看得见的实际利益,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负责,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想。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中,我们党的基本原则是强调前者要服从后者,这是民族、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两方面的利益关系是统一的,它统一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一方面,没有整体利益,就不会有个人利益;另一方面,整体利益又必须体现和落实到个人利益上,不存在脱离个人利益的、纯粹的整体利益。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就可能忽视群众的个人利益,造成与群众思想的隔膜和关系的疏离。作为人民群众,如果看不到、体会不到整体利益最终会落实为个人利益,那他们就会对整体利益持一种消极的甚至抵制的态度。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的关系也是这样。人们放弃某些眼前利益,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大的长远利益。如果总是要求人们只去看长远利益,而得不到眼前的利益,这种长远利益就会被认为是一种虚无飘渺的东西,人民群众就不会愿意为它去付出和奋斗。因此,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注重和关心人民群众个人的利益、当前利益。当然,代表人民的利益并不是去做人民群众的救世主,而是要忠实了解、正确反映和科学分析人民群众的利益,引导人民群众以对个人的、当前的利益的正确追求,来实现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党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要在坚持总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同时把握好各个阶段的目标;在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促进社会共同富裕;在实行多种生产要素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同时保证和维护广大普通劳动群众的利益,等等。这既是对党的执政水平和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党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的考验。由此可见,在执政条件下代表人民的利益,也有着另一种艰难和不易,需要党在工作指导和思想方法、思维方式上有一个很大的转变。经济建设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性,一刻也不能脱离具体国情,一刻也不能脱离现实的经济基础。而且,为了使我们的经济发展建立在符合实际的基点上,还可能将一些在革命时期曾经反对过的东西重新允许它们存在、甚至鼓励它们发展,比如,我们今天实行的外资进入的政策,发展私营企业的政策,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适应新的历史条件进行经济建设的新的思想和观念,必须在感情上有着更大的宽容,眼界更加开放,胸怀更为宽广。还有,必须具备为人民谋利益的能力和本领。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利益要求,我们党及每一个党员都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努力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这样,我们党才能有能力带领人民群众去发展生产,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使人民的利益真正得到实现。
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过程和归宿,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志,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的要求,也是我们党产生、存在、发展的根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心里想着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永远不脱离人民群众,否则,一切都是白搭。我们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点上做得是好的。但也应该看到,脱离群众甚至违背群众利益的问题确实存在,有些问题还呈愈演愈烈之势。我们绝不能忽视、轻视、回避这些问题。我们各级干部必须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真正搞清楚群众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希望什么。必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必须真心实意地接受群众监督,选拔干部要以群众公认为基础,工作如何要靠群众来评判,形成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必须切实摆正干群关系,群众是主人,干部是公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颠倒主仆位置。必须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群众利益的关系,改革要把握群众总体受益和总体承受能力原则,发展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要把理顺群众情绪放在突出位置。现阶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体现,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利益多样化与根本利益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一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这样,党的先进性就能得到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就会更拥护我们党,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