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1年GEF杯作文、书法大赛活动的启动,“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生态文明”这一口号贯彻着大赛的始终。本次大赛以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为顾问单位,主办单位是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兴安县教育局、叠彩区教育局。 猫儿山“GEF”杯作文、书画大赛从2008年开展以来,各中小学生、教师积极参加,本着公开公正原则,对本次比赛参赛作品的要求、截稿日期及交稿方式、评奖方式、奖励办法如下: 一、参赛作品的要求: 1、作文竞赛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内容健康,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漓江、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植物、护林防火、植树造林、创建绿色校园以及保护漓江源头的作用及意义等为主题。可登录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www.gxmes.com查询。 2、书法作品分毛笔、硬笔(含铅笔)等,书写内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毛笔书法作品在四尺宣以内,形式字体不限,纸张自备。硬笔书法比赛作品在A4纸以内。县城以学校为单位,乡(镇)以中心校或中学为单位,每人限交作品1幅。 3、绘画作品为国画、水彩、水粉画等,形式不限,纸张不小于4开。 4、所有作品不得抄袭,作品必须按要求填写或在背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及所在学校、指导教师、家庭通讯地址和家长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参评。 二、截稿日期及交稿方式: 1、截稿日期为9月10日止,作文参赛作品不收手写稿,由作者自行打印统一交教育局教研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猫儿山邮箱(mes001@126.com)。 2、上述所有作品也可自行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寄往猫儿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教办,地址:兴安县华江乡猫儿山管理局;邮编:541316。 三、评奖方式及奖励办法: 1、作文竞赛分高中生组、初中生组、小学生组三个组别,每组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2、书法绘画分高中生组、初中生组、少年组(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儿童组(三年级以下学生)。每组均分毛笔、硬笔(含铅笔)、绘画三个类别,每类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3、教师组毛笔、硬笔书法分男、女组评选,绘画不分组。 4、作文和书画比赛按来稿的20%评奖(其中特等奖1%、一等奖2%、二等奖3%、三等奖4%、优秀奖10%)。凡学生获等级奖以上的老师获指导奖,参赛人数全县前六名的单位获组织奖。 5、奖励办法: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获特等奖的颁发奖品,获奖集体颁发奖牌,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凡获等级奖者都将免费赠送作品集;获奖名单将在《猫儿山之声》杂志、猫儿山网站www.gxglmes.com网站上公布,优秀作品有选择在《猫儿山之声》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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