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源再现清代“戒严令” 猫儿山发现第三块《奉宪示勒石永禁》禁山古碑
继2000年、2003年,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发现两块“奉宪示勒石永禁”古禁山碑,并“验明正身”,证明早在清朝嘉庆年间即已对猫儿山、漓江源进行了“戒严”,将猫儿山生态环境的依法保护记录提前了155年。时隔三年之后,即2006年8月31日,猫儿山自然保护区工作者彭其庆及当地村民刘政雄等,再次在华江瑶族乡杨雀村盘路底屯发现第三块“奉宪示勒石永禁”的禁山古碑。 通过与前两块碑石相比较,证实它们都是清代道光元年辛巳岁(公元1821年)季秋月吉日公立的刻石,其内容、书法相同,都属罗明、杨信近主刻。更值得一提的是,前两块碑残缺不全,文字损坏较多,而此次发现的这一块碑内容十分的完整。其主要内容是,嘉庆年间,湖南人尹洛川勾结兴安县差王成等人在猫儿山开窑烧碳,破坏漓江水源林,龚锡绅等20多位乡民联名控告,在各级官府的责令下进行了查处,并立公示,加强了猫儿山森林资源的保护。此碑的发现,为我们更进一步了解古代猫儿山生态环境的依法保护情况,提供了更为详尽的历史文献资料。现将此碑文抄录如下: 《奉宪示勒石永禁》 署广西桂林府事侯补府正堂加五级记录五次郎。为示谕封禁事案,照兴安县副贡龚锡绅举人蒋迪元、张凤仪,禀生龚锡绂,生员龚秉理、彭元善,监生龚锡纯、秦友梅、龚秉琬、龚秉璨、龚秉瑛、耆老潘功琂,民人蒋迪修、龚秉琏、蒋体孝、施元勋、李文相、杨秀德、梁铭玖、罗映河、侯裕琳、张绍儒、刘大伦、粟荣宗、赵荣祖等具控尹洛川、萧服周、艾麓亭、县差王成等在猫儿山龙潭、中洞、界版等江开窑烧炭一案。先奉督阁部堂阮藩、巡抚部院赵泉、宪张继批饬查勘封禁,当经饬委灵川县王令会同该县余令,前诣该处勘明猫儿山龙潭、中洞、界版江等处崇山峻岭,界在边隅。易于聚匪藏奸,详情封禁,不许再行开窑烧炭。以免聚集匪徒滋事等情在案。犹恐日久生懈,复有违禁私开情弊,兹据龚锡坤等呈请,藩宪批行到府,合行出示封禁。为此示谕:该处地保及附近居民等人知悉,嗣后猫儿山龙潭江、中洞江、界版江并三地梯子江、杉木江、江头江等处一带水源山场,永行封禁,不许开窑烧炭。如敢抗违,许即指名禀报拿究。倘敢扶同隐匿,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一并究惩,决不姑宽。各宜禀遵,毋违。特示。 道光元年七月十一日发兴安县西乡六洞勒石晓谕 道光元年辛巳岁季秋月吉日合洞士民公立 罗明、杨信近主刻字 猫儿山是华南第一高峰,茂密苍莽的原始森林是珍稀动植物资源宝库和天然的绿色水库,是漓江、浔江、资江等众多河流的主要发源地。自上世纪七十年代,猫儿山建成自然保护区至2003年晋升国家级。经多年管护,猫儿山已成名副其实的动植物王国和天然绿色水库,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村民刘政雄说:保护猫儿山、漓江源,先人早已身体力行,告诫万民。今天,我们依山而居,仰山致富,更应责无旁贷地善待猫儿山、善待大自然,以无愧于子孙后代。
2006年发现的“禁山碑”
2003年发现的“禁山碑”
2000年9月新发现的清代“禁山碑” (责任编辑:admin) |